认证类型:产品认证 | 行业:工业品 |
LVD 低电压指令 (2006/95/EC)
LVD 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。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为额定电压为交流电时50到1000伏特间,
直流电时75到1500伏特间的电气设备。广义而言,低电压设备包含消费性产品及设计为在此电压范围内运作的设备。
包含家用电器、手工具、照明设备、电线、电缆及管线,以及配线设备等。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,包括
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。
LVD***欧盟会员国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,确保在国内市场中销售的电气设备
不致危害人民安全,也不会危及国内动物或财产。因此必须做到:
设备必须依照安全守则,以良好方式进行设计
设备必须正确装设及维护
设备必须依设计目的使用
如果设备符合所有会员国认可的特定安全规定,亦即符合这些条款。在不影响其它形式证明下,
可藉由参考规定良好设计方式的协同标准,证明其符合性。
哪一种产品不属于低电压指令之范围?
有些设备虽然使用电力之电压在上述范围内,但另有专属之指令或法规规范,以下为本指令范围外之产品及情况:
使用于易爆炸环境内的电气设备
为放射线及医疗目的使用的电气产品
货物、乘客信降机的电气零件
家用之插头及插座
电网控制器
无线电电气干扰船只、飞机或铁路使用的特殊电气设备,符合有会员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安全法规者
工业机械产品须符合的低电压指令相关标准
一般来说,当考虑工业机械之电性部分安全时,都是以EN 60204-1为评估标准。